裁员越少补贴越高 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即日起申报 本报讯(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陈智展)日前,我市公布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适用范围。其中,中小微企业获益最大,裁员越少补贴越高,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就可以申报。 “该政策通过扩大支出范围,调整补贴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等方式,将职能从原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转变为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给企业带来了福音。”据市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意见中部分项目的补贴政策之前都在实施,目前我市将重点工作放在“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项目,进行集中申报,申报日期为即日起至年底,实行“先缴后补”。 据市就业管理处前期摸底调查发现,今年我市约有1800余家中小微企业符合申报条件,预计发放补贴金额达1000万元。 具体申报对象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的中小微企业;2012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退休、伤亡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2012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含3%)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根据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2012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在1%和3%(含3%)之间的,补贴额度为企业2012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 企业经辖区人力社保所(分局)初审后,报乐清市就业管理处。申报过程中,企业可在乐清政府网或乐清人才网下载《乐清市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申请表》,此外申报材料还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退休、死亡、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另外,该负责人还提醒,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而电力、通信、房地产、烟草、金融和保险、石油石化(含燃气)、供水等企业不列入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