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李振海(共有人林菊眉等1人),房屋坐落在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26弄2幢2单元101室,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56611(共有权证号为156612),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屋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房屋登记中心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61882387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