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8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两项基本法附件修正案,标志着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已完成所有法律程序。香港各大报纸29日纷纷在重要位置集中报道这一香港政制发展的最新进程,社会各界人士认为,香港政制发展已由此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香港《大公报》29日用整个头版报道2012年政改方案最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一事。报道说,这标志着“整个修改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五部曲’法律程序全部完成”。 香港《文汇报》当天报道指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两项修正案,香港社会各界都表示欢迎,认为对香港的政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反映了中央愿意接受及尊重港人意见,希望香港社会各界未来可以集中精力,改善民生,发展经济。 香港《商报》29日在头版刊登《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政改方案》,报道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的话说,政改方案对最终实现基本法所确定的民主发展目标具有重要影响。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汇贤智库主席叶刘淑仪说,2012年政改方案将立法会新增的5席区议会功能组别,交由过去不具有功能组别投票权的广大香港选民选举产生,一定程度上将功能组别的投票权普及化,对香港迈向普选有积极作用。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表示,2012年政改方案终于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后,香港应抓住这个来之不易的重大契机,尽快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助理总研究主任方舟表示,这次2012年政改方案最终完成所有法律程序,避免了使香港政制发展再次原地踏步的局面。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