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5日,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我市大米、茶叶、特产以及超市农业副食品的农产品质量标志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商品的绿色食品标志证号存在过期以及冒用情况。
该大队执法人员说,农产品质量标志上的证号都是有期限的,如绿色食品的证号有效期为3年,有机产品的证号有效期仅1年,若证号过期,企业需续证或换证。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将打着旧证号的包装袋继续包装上市,这样是不合法的。
(记者 郑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