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霞雪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石帆镇牛掌塔山普通建筑石料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石帆镇霞雪村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建设单位在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水喷淋设施抑制粉尘污染; (2)采用低噪声设备、中深孔爆破技术、预裂爆破技术等,减轻噪声污染; (3)采用场区雨水沉淀处理、边坡固化、台阶处复绿等技术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4)采石终场后,实施场区植被恢复措施。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