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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交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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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证期间 醉酒驾驶引发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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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问一答
2010-08-20

  yueqing daily

  虹桥的徐小姐来电反映:最怕在夜间开车,因为有很多驾驶员在照明良好的市区道路上,却开着远光灯(俗称“大灯”)或防雾灯,或既开远光灯又开防雾灯,严重影响了他人行车视线。请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交警部门回复:夜间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有关规定,罚款50元,扣1分。交警部门提醒,我市路灯照明设备良好,广大司机朋友们在市区内行驶时无需使用远光灯;在郊外,双方会车时应该变灯行驶,这既是文明行车的具体体现,也是“交通法”所规定的行为。                   (方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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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交通·广告 06 一问一答 2010-8-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