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陈加强 (一)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辖区内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分解实施;负责组织(参与)全市(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乐清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科研的立项、评审、鉴定,参与环保相关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和评审;负责本市环保产业的管理,环保产品的认可、鉴定,绿色产品和环保标志的初审,环境工程的行业管理监督;负责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上市企业环保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发清洁工艺、示范工程建设及推广工作;负责提出专项环保治理资金的补助、分配初步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廉政承诺 在环保审查、初审、验收时严格按廉政规定、按环保法律法规、按局规章制度、按承诺时间期限办事,做到既依法规范办事,又热情为企业服务,杜绝吃拿卡要。 监督电话:62576961(市环保局纪检组) 地点 雁荡山 乐成 柳市 空气质量级别 Ⅰ Ⅰ Ⅰ 空气质量状况 优 优 优 污染指数 39 38 38 首要污染物 -- -- -- 乐清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 (8月12日 -8月18日) 乐清市环境监测站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