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9:30整,在乐清市国贸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1.乐清市乐成镇东山南村南安路14弄7号虞国钱所有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20.77 ㎡,另有违章建筑面积120.77 ㎡,土地使用面积210.2㎡,土地性质集体。起拍价:280万元,保证金60万元(设有保留价)。 2.七里港镇镇北西路83号房产,系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所属的抵贷资产,建筑面积298.12 ㎡,土地面积约61.77㎡,无土地证。起拍价:50万元。 3.芙蓉镇山外村东山垟二间四层房产,系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所属的抵贷资产,建筑面积382.5 ㎡,无土地证。起拍价:23万元。 4.废旧电力物资一批(设保留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等详见拍卖须知。 二、报名及展示时间、地点:凡有意参拍者,请于2010年8月23日至24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到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电话:0577-62559777。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