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公司 赔偿2000元 本报讯 8月6日,脸上带伤的郑女士向柳市工商分局投诉:她是开饭店的,某啤酒公司向她供货,她在收货检查时发现其中两瓶啤酒瓶盖生锈,送货人对她说:“你自己去我车上换两瓶吧。”正当她拿起两瓶啤酒准备调换时,啤酒瓶突然“轰”的一声爆炸了,四下散开的啤酒瓶碎片溅到了郑女士的鼻梁上面,受伤后,血流满面的郑女士马上到医院救治,面部缝了几针。 柳市工商分局人员立即通知啤酒公司负责人来接受调解。工作人员认为,虽然啤酒瓶突然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但由于已造成郑女士脸部受伤,该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调解,双方协商同意,啤酒公司赔偿郑女士2000元(其中医药费700元,补助费1300元)。 (记者 林一笑 通讯员 林学飞 朱洁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