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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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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规范村级工作
打造“阳光村务”
黄华镇首创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
2010-08-10
图为黄华堡村村民在观看镇代理中心贴出的公告。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黄华镇根据市委出台的“四议两公开一报备”工作法,首创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在乡镇政权指导村民自治方面建立起一种新的机制,切实加大了村务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图为黄华堡村重大事务决议备案材料。

  王茶茶

  中央组织部要求全国广泛推行“四议两公开”(“4+2”工作法)的经验,我市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出“四议两公开一报备”工作法。

  由于少数村干部素质不高,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地方村级事务决策过程不民主,决策结果不真实,公开不及时,村民知晓率低,村两委换届容易导致决策执行中断等,基于这种情况,农村决定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时,实行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决议报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久前黄华镇推出的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正是对“四议两公开一报备”的具体实践。

  不合法不真实的《合同书》引发官司

  2008年初,黄华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之际,原南盐村村委会主任南某某病故,紧接着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突然出现,在村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导致村委会换届工作不能正常启动。

  原来,南盐村上届村委会与乐清市旺旺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旺”)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了一份出租约300亩土地的合同,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在内的大多数干部群众却都声称对这份合同毫不知情。但翻开该村会议记录本,2月19日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又赫然记录在案。“旺旺”以已签合同和已交部分租金为由,组织人员强行进场施工,大量村民则手持棍棒阻止。镇领导与公安、土地部门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制止了一场械斗。

  经调查发现,原2月19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中的“同意出租”是报账员南某迫于压力,任意添加涂改所致,签订的《合同书》也是在原村委会主任的授意下,私自签字和盖章的。

  为了彻底解决矛盾,镇领导引导双方走司法途径。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旺旺”败诉,依据在于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合同书》的不合法和不真实。此后,村方向“旺旺”退回租金,合同依法终止,事件平息。

  “及时统一发布公告,我们就放心多了”

  南盐村的官司引起了黄华镇党委书记汤建鹏的深思,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并进行充分调研,汤建鹏撰文提出了建立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的设想,得到了温州市委组织部和乐清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2010年6月2日,黄华镇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正式出台,并开始试行。

  “以前,我们都是从村民代表口中得知村里的大小事,也不知道这些决策结果是否真实、民主。现在,通过镇代理中心及时、统一发布公告,我们就放心多了。”8月2日,笔者在黄华镇采访时,村民蒋大爷道出了心里话。

  蒋大爷口中所说的就是黄华镇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产生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决议内容进行统一及时公布和归档的村务公开镇代理中心。

  根据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要求,村双委会与镇政府签订委托书,一旦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形成,就要立即上报镇代理中心。代理中心审核监证后制作一式二份规范案卷给予归档,镇中心保留一份,村方保留一份,以便长期备查。同时,由镇代理中心将决议内容用统一规范的大字号公告形式打印、加盖中心印鉴后,在村务公开栏等醒目处张贴公告,接受村民监督。未经镇村务代理公开中心公告生效的村级决议,镇政府一律不予承认,在项目立项、合同租赁、各类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不予支持。

  确保村民知情权,提高群众监督效力

  “这项制度刚试行的时候也遭遇到不少阻力,有人以为镇政府要违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去干涉村务,”汤建鹏坦言,“恰恰相反,公开代理制度是把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原汁原味、及时规范地公布出来,接受村民监督,促使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过程更加民主、规范、科学,因此它是完全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的。”了解到该制度的真正好处后,大部分村干部和村民纷纷表示支持。

  今年6月6日,黄华堡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一项关于自来水管改网工程的决议,改装工程费183万元,每户户头费450元,决议内容由镇代理中心审核、公布。但是,公告贴出两个月了,黄华堡村主任张碎忠还是没与水管所工程队签订协议。供水集团要求统一改装水表,村民家里都有水表,不想交户头费。因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镇里的公告一贴出来,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找我反映。一天十几个电话,有些人还跑到我家里问。”张碎忠表示还要充分考虑群众意见,找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镇代理中心主任鲍旭雷认为,实行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有利于提前了解村民的意见,及时将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也有利于农村干部的廉政建设。

  已有10余个村试行

  南盐村是第一个过来签村务公开镇代理委托书的。村党支部书记张爱忠告诉笔者:“以前村账没有镇代理以前,村民总会质疑,后来村账实行镇代理后,就没什么话说了。现在实行村务镇代理,根本无需解释,村民往公开栏一站就知道村里的大小事了。”

  有些村里的会议记录没有文字记载,解决村民纠纷和土地所有权问题常常找不到原始依据,“这样的制度出台以后,镇里有资料备份,就算换届选举,一样可以为下届村双委干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找到法律依据,对于村干部和村民而言都是好事!”胡家垟村党支部书记倪文谦由衷地赞道。

  据悉,自今年6月份以来,该制度已经在黄华堡、沪屿前、南盐、胡家垟等10余个村试行。

  乐清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陈庆东表示,村务公开镇代理制度是黄华镇的首创,值得肯定,具有推广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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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热点·财经 03 规范村级工作
打造“阳光村务”
2010-8-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