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北白象镇人民政府为提高公开出让地块的土地利用率,同时为解决现状实施的城市道路与规划相矛盾的问题,向市规划建设局申报乐清市北白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D-e12地块及其西侧道路规划修改事宜。调整地块及道路位于北白象南才村及东才头村,调整内容如下:(1)将D-e12地块中的D-e12-3地块容积率由2.0提高到2.7,并相应调整其他的技术经济指标。(2)考虑到D-e12地块西侧道路的实施情况,将道路走向向西进行了局部调整。(3)由于规划道路走向的调整造成了道路两侧用地面积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请登录乐清市规划建设局网站查询)。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本人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产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规划建设局编制办公室申报(乐成镇宁康东路98号),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时间:2010年8月10日-2010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62598302 乐清市规划建设局 2010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