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诺 炎炎酷暑,户外工作条件恶劣,政府部门纷纷进行高温慰问,不少用人单位调整了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这些以人为本的举措,给高温下的一线劳动者送去了“清凉”,固然令人欣慰和感动。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以一套完整的保障制度,给高温下的劳动者送去“制度清凉剂”? 对人的健康和生命的敬重与关爱、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是我们尤其是政府发展经济、致力于社会进步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温突破人的生理极限时,会给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带来生命危险。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大问题。但是,用人单位认识不足和企业的趋利特性等等原因,都可能使他们在有意无意中忽略了这个问题,因而仅靠偶然的、救济式的“送清凉”是远远不够的。 关键还是制度保障,规定明确、操作性强,而且监管有效、有力的制度保障。其中,需要用人单位以制度形式自发推出关怀性措施,更需要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要求,和对用人单位措施制定的要求等等。其中,需要探讨的不仅仅是高温津贴怎么发、中暑算不算工伤之类的具体问题,更需要探讨如何制定完备制度并有效执行与监管。 劳动者安心工作、乐于工作,才可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地保护他们的权益,不仅是对他们的尊重,也是社会进步的要求。连日高温,正“烤”验对高温下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