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日从浙江省人大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获批准。该条例规定,驾“超标车”可罚2000元。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市、县(市)政府可以根据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程度,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
条例将杭州市推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范围从原仅限于市区扩大到杭州所辖的萧山、桐庐、临安、淳安等市辖县市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