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张秀春,房屋坐落在北白象镇旭江小区6幢403室,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乐房权证北白象镇字第06525号,印刷号:00061075,现已向乐清市房产管理局北白象房管所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北白象房管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北白象镇象南西路317号
电话:62991772
特此公告
乐清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