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余易达、高春阳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公听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正股级);
林明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黄海丹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周萍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晓娇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免去:
韦开云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林明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萍的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陈晓娇的乐清市人民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