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杭州某物资公司与被告某集团自2021年8月开始一直存在业务往来,被告因当地某重点民生工程向原告采购钢筋,原告陆续向被告供应钢筋,合计价值1.1亿余元。经对账,结算至2023年4月,被告尚欠货款4000多万元未支付。原告公司催讨未果,只好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4000多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原被告双方都是企业,要帮助原告走出困境、要回欠款!”该案经办法官杨士威说道。案件受理后,杨士威提前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详尽调查。杨士威了解到,由于被告公司负责的相关重点民生工程的工程项目体量较大,无法及时结算,导致被告公司未能按时还款。“我们也想早些还款,解封公司的银行账户啊,要是账户长期被冻结,我们公司的工程也会受到影响的。”被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原告的诉求是要回货款、违约金等,被告的诉求是分期还款、解除财产保全。了解双方诉求之后,杨士威开始了调解工作,他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积极释法明理。最终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小程序线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及解除保全的调解方案,约定在被告支付第一期款项后,立即申请解除对其银行账号的冻结。达成调解协议前后用时不到10天,截至目前,所欠货款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