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事后了解到,该男子姓章,居住在南塘镇。2月5日上午,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外出,经过虹桥镇飞虹南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由于章某所驾电动车属于非标电动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车应禁止上路行驶。
现场,交警向章某介绍了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今后购车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章某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随后,交警依法扣留车辆。看到车辆被扣留时,章某还有些不甘心。但当章某为车辆办理报废手续时,在工作人员指示下,看到车辆底座支架锈蚀严重,部分承重支架出现的裂痕,章某感到一阵后怕,为自己被扣车时的态度不佳表示愧疚,同时也萌生了感谢交警的想法。
回家途中,发现临近年关的街头,到处都是灯笼、春联、“福”字挂件等。章某特意找人写了一副对联。次日一早,章某就骑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赶到交警队,将对联赠予交警以表谢意,于是有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