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岳思轩
每年七八月是招生季,家长为了让孩子读个好学校绞尽脑汁,各类骗子也蠢蠢欲动,以有关系运作为名实施诈骗。乐清就有一人倪某某,虚构自己某知名高中“股东”身份,谎称可以帮忙安排孩子到该学校就读,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超百万元。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倪某某提起公诉。
想入名校 转了20多万元
市民叶女士的儿子正在读高中,她对孩子的教育一直很关注,特别想让孩子就读乐清某知名学校,就四处打听转学入该名校的渠道。2022年9月,焦急的叶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该校“股东”倪某某。
“不就是把孩子转进去么,这当然可以,我跟校长商量下。”在倪某某的承诺下,喜出望外的叶女士听从倪某某的指示和安排,一步步缴纳各种费用。
第一笔是倪某某打电话通知叶女士:“教育局对转学有了新的规定,必须先把孩子学籍转到台州学校。”在倪某某的指示下,叶女士当即向对方银行卡转了78000元。几天后,倪某某又以集资费的名义要求叶女士向其转账13万元。一周后,又称学校同意孩子10月份入学,以学费的名义要求她转账19200元。学费都转了,叶女士觉得事情多半是妥了,满心期待地等待正式入学通知。
但都过了开学的日子,仍然没有转学的消息传来。“我孩子也以为自己能去名校念书了,特别用功,但现在事情怕是不成了。”看着失望的孩子,焦急的叶女士不断催促倪某某,但倪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又说还要缴纳一笔2.6万元,甚至说不成功的话,钱一定会退回来的。还让叶女士加了该名校负责转学的“吴老师”。有所怀疑的叶女士已经不再信任对方了。通过向该名校校方求证,叶女士发现这个倪某某根本不是这学校的股东,遂立即报警。
就在2023年2月3日,倪某某主动投案。
虚构身份 骗达百万元
4月11日,公安机关以倪某某涉嫌诈骗罪向乐清市检察院提请逮捕。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通过对证据材料的细致分析,发现除案卷中的被害人叶女士、连先生、刘女士等3人外,本案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被害人,遂在对倪某某批准逮捕后,要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继续寻找其他被害人。经侦查,又陆续发现了两名被倪某某以同样手段骗过的被害人。
经查,倪某某在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虚构自己系乐清某知名学校股东,谎称可以安排被害人子女到该校入学就读,以预缴费、收取学籍费、集资费、学费为名,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08万余元。
在收到被害人的现金、转账后,倪某某多用于归还个人贷款、购买彩票和日常消费。为了拖住家长,倪某某除了伪造过和学校领导、老师的聊天记录以外,还伪造学校的收据和学校的印章,想尽各种手段和理由稳住家长、拖延退款时间。
6月14日,倪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讯问,倪某某拒不认罪,但他的辩解漏洞百出,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倪某某虚构帮助他人转学的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7月13日,乐清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倪某某提起公诉。
经办检察官提醒家长,为孩子择校时千万不能少了明辨真假的眼睛,在入学摇号高度公开透明化的制度下,面对孩子的就学问题,特别是他人索要高额资金作为转学费用时,激情之余应当多一份冷静和理性,查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升学、转学的正规手续,方能避免被不法分子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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