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清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着力培育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指导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截至目前,乐清共有农业龙头企业75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家、温州市级41家。为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发展,我市根据《乐清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精神,给予农业龙头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乐清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铁皮石斛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奖励。上级有奖励的不重复奖励。
乐清市正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其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运行质量、增强服务能力,助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动乐清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