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2023年04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等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推进乐清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根据乐清市机构改革相关文件和有关职能移交的协调会精神,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承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等职能。经过前期准备,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基本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条件,决定于2023年5月4日起正式受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受理地点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具体登记事务,在城区、柳市、虹桥、大荆四个分中心分别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登记事项。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便民原则,适时调整受理地点。

  三、收费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原有证书效力

  2023年5月4日之前,已依法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特此通告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