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海螺劳务招标公示 2023年04月11日  
  根据招标人的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招标人包装水泥装车、码头卸船清舱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1)每年约70万吨袋装水泥的装车;(2)每年约380万吨船运散状物料船舶清舱劳务;(3)年约45万吨堆棚原材料打堆及上料劳务;(4)年约40万吨粉煤灰、矿粉船只卸货及靠离泊劳务。以上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劳务经营许可证、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具有二年以上大型水泥厂劳务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进厂劳务工人要有一年以上水泥厂劳务装车、清舱作业经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至乐清海螺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前将标书款以投标人单位名义转账至招标人账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7:30。2.递交投标文件可人工或者以邮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账户(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表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330 3731 0018 0100 15987

  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乐清湾港区通港路

  联系人:张洪生

  联系电话:0577-62119008、18919791456

  监督电话:0577-62119955

  传  真:0577-621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