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6日
申请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F-b3-2-2地块)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4月2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82202100739号),批准建设规模161628.13㎡(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119621.8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40044.6㎡,不计容架空层1961.69㎡)。现经图件核验和现场勘查,现场与原许可存在微调,经审核拟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 1#、2#变配电间和门卫室外立面色彩由米色(及米灰色线条)改为灰色;可拆卸普通铝合金百叶颜色,原古铜色改为同门窗颜色。
2. 7#楼南面增加了燃气调压柜。
3. 主入口门卫顶上增加廊架。
4. 室外绿化景观布局改变【健身场地(室外活动场地)改变、增加亭廊等】。
5. 围墙未按总平图建设(东南角局部内退;次入口处局部改变、西首围墙向外移位约1.44m等)。
6. 局部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未按图建设,且机动车停车位(机械车位)少 305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少255.03㎡(地面停车位多1.73㎡,地下停车位少256.76㎡)。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微调内容(包括原总平面图、微调总平面图)予以公示,详见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项目现场。公示期间,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不同意见,可持相关身份证明和证明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577-6259670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