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清市区云门路采取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2023年02月08日  
  为有效开展乐清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乐清市区云门路对重中型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实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云门路(望港路至翔云西路),同时禁止车辆由望港路、胜利路、晨曦路、旭阳路、玉箫路、翔云西路进入云门路。

  二、限制通行车辆:各类重中型货车、半挂车、全挂车、牵引车,各类拖拉机、轮式机械、三轮汽车(货运),以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车型为准。

  三、限制通行时间:全天候24小时。

  四、重点工程、民生物资、货运物流等运输车辆及其他特殊情况需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审批路线、时间通行。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