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露剑 郑佩娜
近日,乐清市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规考察公开听证会在乐清市检察院召开,该案也成为乐清刑事合规“第一案”。
“企业合规工作的开展,助企业‘凤凰涅槃’,给我们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带来了第二次生命……检察机关的严管厚爱,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刚性,也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当结果宣布时,该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审查起诉期间,该公司表示认罪认罚,向检察机关提出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了刑事合规计划书。检察机关经评估后认为涉案企业为初犯,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已补缴了全部税款,符合浙江省检察院和温州市检察院的相关合规考察规定,决定启动刑事合规考察程序,并通过摇号确定了第三方考察机构,考察期为5个月。本次听证主要是共同验收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达到预期目的,评议案件处理意见。
合规考察期间,涉案企业成立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并聘请法律和会计顾问为公司经营把关,多次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合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制定合规监控体系和应对体系,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举报机制、调查机制以及合规文化宣传制度等,有效开展了合规建设。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于促进企业乃至行业规范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深远意义。”乐清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发挥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取得成效。
“规范、高效、公开,是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建设的实践要义。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能够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在作听证总结时指出,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过程中,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好公开听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实现案件精准办理,让法治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让社会各界更清晰地了解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凝聚全社会护企暖企助企的强大合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