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安置房分配报名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报名对象为百岱村拆迁户。该安置房分配资格由组织方确定。
2.参与分配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中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应推选一人作为参与分配人。被拆迁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须由其监护人代表。
3.被拆迁人已经亡故的,其继承人应推选一人参与分配,如在此日期前已由公证书或法院确定了拆迁安置房继承人的,应由该继承人(多位继承人推选一人)参与分房活动。
4.参与分配人(包括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分配活动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参加分配等后果的,责任由被拆迁人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
6.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但参与分配人不是抽签分配安置房的当然权利人,安置房的权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由权利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由登记部门确定。
二、本次安置房分配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2日下午17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工作地点:
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五楼519室)。
3.报名准备资料:拆迁协议;户口本;相关安置户的身份证;委托书。
4.报名内容:核对预留的安置房住宅面积。本次安置房套型分别约为99㎡户型、126㎡户型、140㎡户型、160㎡户型。
“99㎡户型”、“126㎡户型”、“140㎡户型”和“160㎡户型”不是指一套安置房的实际面积是99㎡、126㎡、140㎡、160㎡,其面积以实测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5.具体交建房款和摸文时间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公告。
四、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可咨询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519室。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的安置房均已配对相应的一个车位。
六、报名工作中拆迁安置户若有隐瞒虚报,恶意修改报名信息等行为,组织方有权取消该拆迁安置户资格。
七、本公告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跃华集团五楼508室,519室)
咨询电话:0577-61571103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