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
2022年07月21日
乐清市培苗教育培训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终止,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弃权。清算组电话:吴俊 18072188586 乐清市培苗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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