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5日  
  委员干伟峰:乐清市的房屋“两金”使用效率不高,截至2021年底,物业保修金总使用567万元,2021年仅使用37万元,保修金余额高达3.97亿元;物业维修资金全市累计281个项目95129户业主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住宅和非住宅),余额10.52亿元,历年总提取使用9065万元,2021年提取使用1377万元。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市民知晓度不高,另一方面是申请使用的程序繁琐。

  请问市住建局,是否可以按《温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住建部门对房屋质量问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替代《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是否可以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将对物业的保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保修。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明确保修费用可在保修金中支付,并牵头制订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的示范文本?按法律规定两个2/3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及占总人数2/3)同意后方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效率比较低,能否通过业主事先委托业主代表或楼栋长的方式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