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伤者出行不便 热心交警上门服务 2022年06月10日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余甘棠 徐建奔)近日,一男子到乐清交警北白象中队办理放车手续,窗口民警赵倍瑶发现其并非车主,按照流程无法办理放车手续,但从男子口中得知事情原委后,赵倍瑶当即决定上门为当事人办理业务。

  原来,家住北白象镇的施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不慎与一辆轿车相撞,事故导致其右腿受伤,出行不便,而车辆因案件调查需要被暂扣,结案后车辆一直停放在停车场。于是施某委托丈夫到交警队办理放车手续,但按规定返还车辆需要施某本人办理,民警告知可用微信网上办理,但夫妻俩不会使用微信系统进行远程线上办理。

  电话联系当事人后,赵倍瑶驱车赶往当事人住处,看到施某右腿打着石膏,小腿部位还绑着支架,半躺在卧室的床上。

  现场,赵倍瑶让施某拿出手机和身份证,随后帮忙进入温州交警“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微信快办”系统,用手机微信开展线上申请快办,及时通知后台对施某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优先审核审批,面对面指导施某签字确认,仅用了5分钟就完成了相关手续。

  “太谢谢了!想不到你们还能上门服务,不然车子要停好几个月,家里人出门也不方便。”施某夫妻俩对赵倍瑶的上门服务再三致谢。

  随后,赵倍瑶还开车载着施某的丈夫,取回被扣留的车辆。

  据悉,“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微信快办”系统是温州交警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属于全省首创,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行为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手机,线上提交证据材料的方式进行快速办理申请。当事人线上申请成功后,交警部门会对线上材料进行审核审批,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后按当事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返还物品凭证”,然后当事人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在线缴纳罚款和凭“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领取被扣的车辆。如此不仅“一次不用跑”,还省去了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候办理、做笔录、等待审核审批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