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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青 通讯员 叶又)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开放型经济和网络经济发展,提升全市商务经济发展水平,近日,乐清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此次发布的意见是继2018年出台的相关商务经济扶持政策后,乐清结合‘十四五’商务经济发展新趋势出台的新一轮扶持奖励措施,力度空前。”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十条意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商务流通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支持“走出去”战略和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等五大方面。其中,在温州领先提出了“支持冷链建设”补助,并加大了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方面的补助力度。
首次提出的“支持冷链建设”补助,具体为对新采购三辆及以上冷链物流特种车辆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每辆车购车费10%的补助。对商贸流通企业在市商务局备案的新建设投产单个冷藏库,达到100立方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每增加100立方米的,增加补助2万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新建设投产单个冷冻库,达到100立方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增加100立方米的,增加补助3万元,最多不超过 15万元。
在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方面,提高了对电子商务园区的租金补贴,在市商务局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楼宇)、跨境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租赁经营性办公场所的,每平方米租金补助从原来的8元/月提高至15元/月,对租赁仓储用场所的,给予每平方米10元/月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租金补贴金额不超过12万元。同时,根据电子商务园区(楼宇)、跨境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内公共配套设施面积,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每平方米10元/月的租金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园区总面积的10%。以上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经温州市商务局首次认定为网络经济园区(楼宇)、跨境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并考核验收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的电子商务园区(楼宇)或跨境电商园区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不仅如此,我们还增加了对乐清农产品销售的补助。对年销售额进入淘宝、京东农产品相关一级类目排名前10名、11-20名、21-50名的店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在淘宝、京东建立乐清特产馆的运营方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十条意见》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适用于市域范围内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