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停乱放,不可以! 乐清交警开展市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攻坚 2022年05月19日  

拖车。

纠违。余甘棠 摄

违停抄告。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旭怡 通讯员 余甘棠

  车辆连年急剧增长引发的停车难问题,不仅给乐清市民的正常出行带来诸多困扰,也衍生出了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等一系列问题。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推进城市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近日,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城市停车管理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乐清市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牢牢掌握路面主动权,全力净化交通环境。

  划分网格“十必拖”

  为规范市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特别是小区周边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通行顺畅,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市区划分为9个网格。据介绍,结合市区范围内路网结构特点,旭阳路、伯乐路、百珍路、良港路、翔云路、清远路、丹霞路、宁康路等49条道路(路段)确定为严管示范路,市交警大队抽调辖区中队、机关科室等80余名警力,对违停多发、警情多发、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路段,部署开展全天候严查严管整治行动。

  路面执法与铁骑巡逻、视频巡检相结合,开展常态化、全天候、高密度的巡查管理,交警部门将警力向“空挡”时间和“盲区”路段延伸,坚持现场处罚、违停贴单和智能交通监控抓拍并施。

  同时,出动拖车对违停的车辆实行“十必拖”,以拖治乱、严管严罚,全面开展违法乱停车整治。“十必拖”的对象包括在斑马线、桥梁、消防通道、严管示范路、公交车站点30米范围内、交叉路口50米范围内的违停车辆,以及违法停放的二轮电动车、报废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事故车辆以及占用停车泊位的障碍物等。

  整治教育一起抓

  “拖车!拖车!建设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有一辆轿车违停,该车辆还存在逾期未年检、多次违法未处理等情况,请安排拖移。”

  “5号拖车收到,马上到现场处置!”

  据悉,开展市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交警部门组建由6辆拖车组成的拖车队伍,随车配备专业驾驶员,并安排执勤人员携带对讲机、记录仪等,全程跟随拖车轮番作业,对拖移车辆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月17日10时,交警执勤人员来到市区宁康西路与长乐路交叉路口时,原本扎堆聚集的务工人员纷纷散开,多数将车推行至路边二轮电动车停车泊位上,但还是有部分车辆仍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上,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执勤交警马上对他们进行劝离。 

  现场,执勤交警还安排了拖车,依法将违停的二轮电动车逐一搬移至拖车上,拖移至停车场保管,执勤交警还对沿街店铺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引导,督促他们自觉维护店外停车秩序,对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二轮电动车,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他们将车辆依法停放至路边专用停车泊位。

  加强车辆违法停车整治的同时,市交警部门还在市区重点路段部署警力,开展二轮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非法加装遮阳雨篷、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二轮电动车违法行为,并对酒驾醉驾、未礼让斑马线、随意变道、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曝光,着力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侥幸心理不可有

  5月17日上午,执勤交警在市区旭阳路与伯乐东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法停放在路口斑马线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民警依法对车辆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抄告,并通知拖车准备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

  正当拖车就位准备拖移时,车主张女士闻讯赶到,表示马上将车开走。据介绍,车主到银行办业务,见附近没有空余的停车泊位,马路对面有停车位,但需绕行一圈才能停进去。想着办理业务只需要几分钟时间,为图方便,她就将车辆停在了路口人行道上。

  民警介绍,有很大一部分乱停乱放车的司机像张女士一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就临时停放十几分钟或半个小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明利害关系,违反规定停车的张女士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规范停车。

  据统计,自5月16日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市区道路停车秩序全面整治攻坚行动以来,截至18日18时,乐清交警大队共出动执勤警力260余人,出动拖车18辆次,拖移违停车辆165辆,拖移报废车辆7辆,拖移违停二轮电动车53辆,现场抄告违停1048例,查处二轮电动车违法975例,查处未系安全带172例,全市道路监控抓拍违法停车2701例,持续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