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城市很“受伤” 2022年04月25日  

扫一扫 举报“车窗抛物”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晓静)“太没素质了!竟然有人在开车时往窗外乱扔垃圾。”近日,乐清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白色轿车行至乐清市国道距离方斗岩红绿灯100米处,车内驾驶人员通过车窗向路面抛洒了一团小纸盒。

  随后,交警部门立即根据群众提供的照片和车牌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同时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知其至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名驾驶员被处以50元罚款。

  “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影响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及道路状况,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形成干扰,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工作人员说道,自乐清市文明中心联合交警部门推出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以来,通过道路交通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市交通道路环境加强整治管理,多次在本报、“文明乐清”微信公众平台曝光抛物车辆车牌号码、时间及具体路段,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按规处罚,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共收到“车窗抛物”举报案件77件,已曝光49起,已处罚抛物车辆11辆。“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部门专项整治和全民监督的形式,市民朋友能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文明行车,杜绝车窗抛物,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绵薄之力。”工作人员说道。

  此外,为有效遏制“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乐清市将持续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持续推广“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举报,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建文明社会。市民可扫一扫进入“乐清文明出行”小程序,填写案发时间、地点,上传抛物车辆车牌信息、抛物行为清晰的照片,并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用于奖励发放)提交。举报内容经核实有效,每条信息给予举报人100元等价物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