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升级 释消费活力 一季度我市实现限上批零住餐销售额218.06亿元 2022年04月21日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林伊格 通讯员 胡旭慧)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实现限上批零住餐销售额218.06亿元,累计增速18.76%,高出温州全市平均1.36个百分点。

  据悉,一季度乐清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17亿元,累计增速5.86%;限上批发业182.8亿元,累计增速20.3%,高出温州全市平均2.4个百分点;限上零售业29.86亿元,累计增速9.1%;限上住宿业0.97亿元,累计增速31.8%,高出温州全市平均23.1个百分点;限上餐饮业4.42亿元,累计增速23.5%,高出温州全市平均9.3个百分点。

  今年年初以来,乐清市牵头成立消费专班,及时谋划研究一季度和全年促消费各项工作,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品牌引进、促进新时尚新消费,明确对新品首发首秀、招引培育品牌首店、培育潮店网红店、数字新消费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三个方面共11条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

  另外,市财政投入800万元发放消费券,组织商家开展让利活动,鼓励支持外来员工留乐过年,活动累计发放消费金额251.4万元,带动直接消费957.7万元。2月26日,市财政还投入700万元开展汽车消费券活动,活动于3月17日结束,总计拉动零售额2.35亿元。

  在抓商贸指标方面,市商务局通过实地走访或邀请上门对接多家龙头企业,提早部署发挥平台优势,完成2021年度新增限上商贸业单位204家,其中企业60家;新增重点企业包括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悦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乐清市罗马皇宫酒店有限公司等。

  在带动乐清经济增长的同时,疫情防控工作仍不放松。一季度以来,全市总计检查商场综合体、大型超市、限上餐饮企业328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753人次,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7份,关停1家单位。此外,继续对乐清商场综合体、大型超市、限上餐饮业开展疫情防控和员工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联合市防控办分别在乐清市南虹广场、乐清市正大广场、柳市镇现代广场设立核酸检测服务站,对大型商场综合体开展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首店首发首秀活动,计划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市开设浙江首店、温州首店,推动国际知名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市重点商圈开展首发首秀活动。”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全市还将举办“雁山乐水·诗路乐清”文旅消费季、“乐清数字消费直播电商节”活动,争取承办消费促进月、数字消费季、金秋购物节、老字号振兴等系列省级活动,推动消费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