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债权债务公告
2020年01月21日
乐清市慧通冠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国)。现拟变更学校举办者、法人,请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自然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持有效凭证向我校主张权利。逾期未予追索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62661616、13968707907
联系人:倪品丹
乐清市慧通冠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易信
QQ空间
豆瓣
新浪微博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