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债权债务公告
2019年09月09日
乐清市宁信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哲)。现拟变更学校举办者、法人等,请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自然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持有效凭证向我中心主张权利。逾期未予追索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15158865852
联系人:施贻峥
乐清市宁信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易信
QQ空间
豆瓣
新浪微博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