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安置房抽签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加此次安置房房号抽签活动的主体为《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淡溪镇赤岩坑村应急避险移民户数的批复》(淡政〔2008〕87号)、《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淡溪镇硐垟村应急避险移民户数的批复》(淡政〔2008〕84号、淡政〔2011〕31号等)核定的选址淡溪镇龙川村的对象。
2.移民户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此次房号抽签活动,而委托他人参加的,应于2019年8月7日前办理相关委托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无法参加抽签等后果,由移民户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有关委托材料可到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或移民领导小组负责人处领取填写。
二、移民户交建房款及相关事项
1.所有移民户应于2019年8月7日17:00前到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开户行交足建房款,具体金额以收到的交款通知书为准。
2.以下是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开户行信息:
户名: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201000087645186
账号:乐清市农商银行城南支行
3.在交足建房款后,移民户凭银行回执单或转账记录到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取选房卡,房号抽签活动当天凭身份证、选房卡及委托书入场。
4. 未交足建房款的移民户不参加此次房号抽签活动,视为自愿接受下一轮房号抽签活动的安排,并根据《代建协议》相关规定,按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缴纳违约金。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房号抽签活动旨在确定房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等相关规定,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移民户个人原因,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相关手续,造成不能登记的后果及其责任由移民户本人自行负责。
2.房号抽签活动当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淡溪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