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承担地方政府投融资功能的公告 2019年07月22日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的规定精神,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

  特此公告

  乐清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