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9年07月15日  

  百乐大厦业委会及各位业主:

  百乐大厦不动产证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办理以来,已有超过80%以上业主缴纳有关税费及支付工程尾款并已取得住宅不动产证。

  我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9日在《乐清日报》刊登通知百乐大厦正常办理不动产证的时间截止为2018年11月30日。现根据部分愿办理不动产证但由于各种自身原因暂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证的住户要求,再通知如下:

  1.百乐大厦住宅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延长到2019年8月6日止。从2019年8月7日起,对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住户自2018年12月1日起依据约定按2%的月利率计收利息,直至付清工程尾款为止。

  2.办理不动产证的业主姓名以百乐大厦业委会已提供给我公司的名单为准;如有更改者,需由新老业主自行向百乐大厦业委会申请重新提供名单给我公司,我公司将酌情收取手续费。

  请尚未办理住宅不动产证的住户及时缴纳有关税费及支付工程尾款,与我公司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住宅转移手续。

  对故意不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缴纳有关税费及支付工程尾款的房屋(房号),我公司将按代建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或出售等方式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住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温州天景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