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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要闻

浙江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大荆司法所上榜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海燕)近日,浙江省司法厅命名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乐清市司法局大荆司法所榜上有名。

  据悉,去年10月份以来,省司法厅全面部署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经过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公开考核评审,根据“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服务有效覆盖率达100%等28条评判标准,60家司法所脱颖而出。

  大荆司法所坚持内外兼修,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专业律师定时坐班,开展法律援助。设立访调室,开辟信访代跑点,统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窗口,分流大荆镇各类纠纷,实现司法所主动介入化解初访、简易纠纷,集中力量化解重点、复杂纠纷。该所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领跑者,为“法治大荆”建设和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大荆司法所还开通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点,罪犯家属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罪犯的关系证明,便可到大荆司法所申请远程视频会见,较好地解决了罪犯与亲属之间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等因素造成的会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