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业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请全市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6月10日前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于6月30日前到所属乡镇(街道)、功能区或登录“乐清市工业经济大数据平台”(http://gyqypj.yueqing.gov.cn/)“亩均论英雄”版块进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申报,逾期或拒报的评价企业视为C类企业。请各评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